澧县人民政府200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3/23 9:28:0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澧县政府门户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咨询与本年度报告相关的事项,请联系澧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3257639。

        一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9年,我县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3名全职、156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申请受理点,在澧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编发《澧县人民政府公报》,开辟电子阅览室、政府信息查阅室,利用澧县电视台、《常德日报》等媒体,各乡镇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建立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专栏,多形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09年底,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班子整体联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切实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澧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时限制度、救济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3、切实加强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快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建设。建成乡镇和县直单位户网站60多个;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上开辟网上“政务公开”栏目,各部门、各乡镇设立固定“政务公开”宣传栏;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09年底,我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00条。

        县政府网站共建频道14个,发布信息2280多条。

        1、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主动公开如下三类政府信息:一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决策信息;二是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信息;三是政府各项工作动态信息。

        2、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县公开政府信息的载体发展到六个:一是由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构成的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县长信箱”、“百件实事网上办”等栏目,各部门的网站都设立了“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等栏目。二是《澧县人民政府公报》。定期编发,刊载政府规范性文件、领导重要讲话等重大信息资料。三是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四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对机构职能、办事流程、相关政策予以公开。五是是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六是开辟有线数字电视阳光政务平台。

        3、到目前为止,未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2009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县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648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380次,咨询电话接听1368人次,当面咨询接待700人次,网上咨询200人次。本县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0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领导窗口、公告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政府文件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县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待遇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所需要的支出,均由相关责任单位从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我县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也没有相关的支出。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没有收取费用。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一)法制建设试点情况

        把以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为重点的法制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范畴。一是确立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药监局、城管局等单位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制定了《澧县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步骤、方法和要求;三是梳理执法依据,各试点单位做到执法依据明确;四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执法责任制落实;五是完善执法责任制监督机制。

        (二)办事公开情况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各示范单位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对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除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公开的外,都向社会公开。二是明确公开形式。清理编写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办事服务项目目录指南,绘制办事流程图,主动将办事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条件等19项要素予以公开。三是完善工作措施。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本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三)政务公开示范点推进工作情况

        我县把政务公开示范点作为政务公开的标杆,在确定单位上制定了三条标准: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较高,公开基础设施较好;二是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办事效率高;三是有较好的社会形象。按照标准要求,确定了张公庙镇、澧澹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等5家单位为全县政务公开示范点;电力局、电信局、自来水公司、人民医院、一中等5家单位为全县办事公开示范点;张公庙镇护国村、大坪乡大庙村和群乐村、澧阳镇群星村和朱家岗村等5家单位为全县村务公开示范点,澧阳镇护城、新河、澹阳居委会和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等4家单位为全县社区办事公开示范点。

        教育、卫生、工会等部门认真抓好了本系统公开典型的培育。教育部门重点抓好一中、一完小等学校的校务公开,主要是教育收费公开;卫生部门重点抓好人民医院等医院的院务公开,主要是各类药品价格、各项检测和手术费用公开;工会重点抓好1-2个工矿企业的厂务公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部门对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应付主义现象,导致信息公开面不广、量不大、措施不力,信息公开的内容普遍比较单一,一般只公布了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规划方案、机关工作制度等简单信息,深度信息公开少。

        2、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没有形成统一协调的机制,存在单位之间互不衔接的现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多个部门的信息公开环节需要进一步完善。

        3、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单位没有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时效性上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二)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措施

        1、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调整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促进我县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内容,保证页面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和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建设;做好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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