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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环保局水办
发布日期:2017/12/22 12:04:0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2016年,环境保护部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中发现,湖南省13个市州22个饮用水水源地存在80个安全隐患问题,截止2017年3月,仍有28个未完成整改,其中15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整改目标:组织开展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完成情况:

  1.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先后投入300余万元,对40处水源保护地设置界标225块、宣传牌42块、交通警示牌5块、防护栏10742米;

  2.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先后对复兴镇曾家峪水库、火连坡镇楠木水库、码头铺镇杨花桥水库、盐井镇蔡家坡水库等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隐患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治,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3.落实饮用水源应急准备工作。制定《澧县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要求落实人、财、物各项准备,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水环境突发污染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响应,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通过对全县40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县饮用水质量总体趋好,40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澧县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6日,共5天。

  受理部门:澧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3135605

  联系地址:澧阳街道解放南路鄢家巷16号

  澧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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