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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2017/7/13 13:38:00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办

  澧政办案〔2017〕20号B类

  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回复

何玉芳、周训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职能整合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县检验检测机构共7家,即澧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澧县卫生检测检验中心、澧县粮油检测站、澧县食品监测中心、澧县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检测中心、澧县环境监测站,分别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和畜牧局、疾控中心、商务粮食局、市场中心、水利局、环保局等单位牵头管理。

  经深入调研,我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已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合理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提升检测能力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下一步,我县将认真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方案,审批后全面推进,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协调,形成合力,扎实工作,注重实效,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一、统筹规划,健全机制,打造全域覆盖的检验检测体系。起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单位职责,科学划定任务,确保食品安全检测覆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和死角,完成上级检测任务,满足本级检测需要。同时,由县食安办牵头,建立全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工作形势,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二、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成果利用,构建互通共享的检验检测信息平台。由县食安办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检测项目,督促检测计划落实,提高检测效率,节约检测经费。加强信息化建设,分类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构建食品检验检测信息互通共享平台,畅通信息交流和通报协调机制,切实解决“你检不合格、我检却合格”的问题。加大食品检测信息报送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食品检测信息并上报至县食安办,按程序规定发布,有效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广泛宣传《澧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澧政办发〔2017〕15号),发动全民监督,加大食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要素支撑,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条件。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人、财、物的保障,将检验检测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或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由县食安委统筹安排县本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建立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县组织、人社部门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壮大技术人才队伍,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注入持久活力;县食安办收集汇总检测部门的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建立完整台账,对需县财政安排资金采购的大宗检测仪器设备,报经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后统一申请采购,杜绝重复添置设备的问题。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补充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需求,对检测部门不能独立完成的食品安全检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确保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全域覆盖、全面监管到位。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签发人:周常彩                                                            联系人:胡贵

  联系单位: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26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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