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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2017/7/13 13:16:00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办

  澧政办案〔2017〕3号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回复

关东梅、邓兆勉、徐超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乡镇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从去年二季度开始,我县将各镇“两违”管控工作纳入全县统一管理和考核,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一季度,各镇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正式纳入考核,其中包括禁鞭禁炮工作。目前,已有大堰垱、甘溪滩、火连坡、小渡口等镇启动该项工作,其余各镇正陆续启动中。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签发人:罗先春                          联系人:李忠清

  联系单位: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13973654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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