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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残疾人子女及残疾人大学生就读扶助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17/7/18 16:54:00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事项名称应届残疾人子女及残疾人大学生就读扶助资格认定

  事项类型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上报件

  许可对象应届的残疾人大学生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四十四条

  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无限制

  法定期限36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65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应届残疾人子女及残疾人大专、院校学生。2、凭国家各类大专、院校《录取通知书》。

  许可程序

  1、凭大专、院校《录取通知书》,填写扶助申报表;

  2、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本人免冠照片四张,

  3、报省、市残联审批后发放扶助资金。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澧县行政效能监察室0736-31221003213086

  窗口地点县残联群宣股

  交通到达线路8路公交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业务咨询电话0736-321307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736-321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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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残疾大学生申请资助表1-2;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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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证、高校录取通知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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